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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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九

  ○训练之制

  训练之制 禁军月奉五百以上,皆日习武技。三百以下,或给役,或习技。其后别募厢兵,亦阅习武技,号教阅厢军。戍川、广者旧不训练,嘉祐以后稍习焉。凡诸日习之法,以鼓声为节,骑兵五习,步兵四习,以其坐作进退非施于两军相当者然。自宋初以来,中外诸军皆用之。

  明道二年,枢密使王曙言:"天下厢军止给役而未尝习武技,宜取材勇者训肄,升补禁军。"上可其奏。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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