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刘聪传》:“沈等皆刀锯之余,背恩忘义之类。”
背恩忘义
背恩忘义
注音:
bewy
解译:
背:背叛。辜负别人对自己的恩义。
出处:
《晋书·刘聪传》:“沈等皆刀锯之余,背恩忘义之类。”
例句:
幸得主人释放,留为家丁,又以妻子配我,此恩天高地厚,未曾报得,岂可为此背恩忘义之事。(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九)
成语简写:
背恩忘义
成语繁体:
背恩忘義
常用程度:
一般成语
感情色彩:
贬义成语
成语用法:
作谓语、定语;指不记恩德
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忘恩负义、背恩弃义
英语翻译:
fail to live up to one's benevolence and loyalty(relationsh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