瞋目案剑

瞋目案剑
解译: 瞋目:瞪大眼睛;案:通“按”,握住。瞪圆双眼,握着宝剑。形容带剑者怒目圆睁的样子
出处: 西汉·司马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走!’复入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
成语简写: 瞋目案剑
成语繁体: 瞋目案劍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作谓语、状语;指人发怒的样子
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案剑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