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司马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走!’复入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
瞋目案剑
瞋目案剑
解译:
瞋目:瞪大眼睛;案:通“按”,握住。瞪圆双眼,握着宝剑。形容带剑者怒目圆睁的样子
出处:
西汉·司马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郦生瞋目案剑叱使者曰:‘走!’复入言沛公,吾高阳酒徒也。”
成语简写:
瞋目案剑
成语繁体:
瞋目案劍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作谓语、状语;指人发怒的样子
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案剑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