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岳飞传》:“金贼所爱,惟子女金帛,志已骄惰。”
子女金帛
子女金帛
解译:
子女:指年轻的男女奴婢。指人民和财物。也泛指财物、财产
出处:
《宋史·岳飞传》:“金贼所爱,惟子女金帛,志已骄惰。”
成语简写:
子女金帛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近义词:
子女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