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词语拼音:shòu lǐ,注音:ㄕㄡˋ ㄌ一ˇ,词性:动词,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S,缩写:sl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受理,一般是指接受诉状,进行审理。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