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诵子文歌

先秦无名氏 〔先秦〕

子文之族。

犯国法程。

延理释之。

子文不听。

恤顾怨萌。

方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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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的族人,触犯了国家的法令。廷理释放了他们,子文却不答应。他不顾忌可能产生的怨恨,为人正直公平。

1. 子文是春秋时期楚国著名的令尹,他以公正无私、廉洁奉公著称,在楚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2. 廷理是楚国特有的司法官职,负责执行国家法律,处理各类案件。

3. 先秦时期的诗歌多以口头传唱的形式流传,往往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人物事迹和人们的思想情感。

  • 子文:春秋时期楚国令尹,即宰相,斗氏,名谷於菟,字子文。
  • :族人。
  • 法程:法令,章程。
  • 延理:楚国的司法官。
  • :听从,答应。
  • 恤顾:顾虑,顾念。
  • 怨萌:怨恨的萌发,指可能产生的怨恨。
  • 方正:正直。

这首《楚人诵子文歌》是一首赞颂人物的诗歌。从诗歌内容来看,它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官员形象——子文。在现实生活中,公正公平是非常重要的价值观,无论是在古代的政治治理中,还是在现代的社会生活里,都需要像子文这样的人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学习这首诗,我们可以了解到先秦时期人们对公正无私品质的推崇,也能从中汲取正能量,在自己的生活中秉持公正、坚守原则。

这首诗短短几句,便生动地展现了子文刚正不阿的形象。诗中先陈述事件,即子文的族人犯法,司法官想要释放他们,而子文坚决不同意。“恤顾怨萌”进一步强调了子文的无私,他没有因为顾及族人的怨恨或者自身的名声而偏袒族人,体现了他把国家法律和公正置于个人情感之上。“方正公平”则是对他品质的直接赞美,高度概括了他公正无私的形象。整首诗语言简洁,却有力地传达了对子文的敬重和赞美之情。

此诗创作于先秦时期。子文担任楚国令尹时,公正无私,执法严明。他的族人触犯了法律,司法官因他的地位而想要释放其族人,但子文坚持依法处理。楚国百姓有感于他的公正无私,便作此歌来赞颂他。

作者信息
先秦无名氏

先秦无名氏信息不详。

古诗数量:18名句数量: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