蚍蜉堪笑亦堪怜,撼树无功更怫然。
赋就柳州聊解祟,诗成彭泽要归田。
身谋共悔蛇安居,理遣须看佛举拳。
怀祖定知当晚合,次君未可怨稀迁。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洛阳(今属河南)人,政和三年(1113)进士,累迁太常博士。绍兴年间,历任兵部员外郎、迁中书舍人,出知湖州,擢翰林学士、知制诰。七年,拜参知政事,明年以疾卒,年四十九。《宋史》有传。长于诗,创简斋体。方回认为与义继黄庭坚、陈师道之后,并为江西派之三宗。有《简斋集》十卷,《无往词》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