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籍(约767~约830),唐代诗人。字文昌,汉族,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人,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1 。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1 《张籍籍贯考辨》认为,韩愈所说的“吴郡张籍”乃谓其郡望,并引《新唐书·张籍传》、《唐诗纪事》、《舆地纪胜》等史传材料,驳苏州之说而定张籍为乌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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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律师归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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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 唐朝 | 作者:张籍 | 类型:写桥|

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证戒师。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拼音
sòng shī guī zhōu
[ [ táng cháo ] ] zhāng
jīng zhōng kāi jiǎng duō shí , , céng zuò tán tóu zhèng jiè shī       
guī dào shuāng qiáo běi , , xiāng sēng zhēng jiù xué wēi
送律师归婺州注音
  • sòng
    shī
    guī
    zhōu
  • [
    [
    táng
    cháo
    ]
    ]
    zhāng
  • jīng
    zhōng
    kāi
    jiǎng
    duō
    shí
    ,
    ,
    céng
    zuò
    tán
    tóu
    zhèng
    jiè
    shī
  • guī
    dào
    shuāng
    qiáo
    běi
    ,
    ,
    xiāng
    sēng
    zhēng
    jiù
    xué
    wēi
送律师归婺州古诗译文

这位律师在京城开坛讲经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还曾担任坛头的证戒师。如今他回到双溪桥北的寺院,家乡的僧人们都争着向他学习威仪规范。

送律师归婺州古诗注解
  • 开讲:指开坛讲经说法。
  • 坛头:指举行法事、受戒仪式等的场所负责人。
  • 证戒师:在受戒仪式中,证明受戒者身份和资格的僧人。
  • 双溪:婺州有双溪,具体指当地的两条溪流,此处代指婺州。
  • 威仪:指僧人应有的行为举止、仪容风范等。
送律师归婺州创作背景

此诗具体创作背景不详。从诗的内容推测,可能是这位律师在京城佛教界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讲经说法多年且担任重要的证戒师角色。之后他要回到家乡婺州的寺院,张籍为其送行而写下此诗。当时佛教在唐朝较为兴盛,僧人之间的交流、讲经活动频繁,这也为诗歌创作提供了一定的背景基础。

送律师归婺州古诗赏析

这首诗短小精悍,却生动地刻画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律师形象。前两句“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证戒师”,通过“已多时”强调其在京城讲经时间之长,“坛头证戒师”突出其在佛教仪式中的重要地位,展现了他深厚的佛学造诣和丰富的经验。后两句“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描绘出他回到家乡寺院后,乡僧们争着向他学习的场景,从侧面烘托出他的威望和影响力。整首诗语言质朴,没有过多的修饰,但却能让读者感受到这位律师的不凡以及佛教文化在当时的传播和传承。

送律师归婺州知识点

1. 张籍是中唐时期的诗人,他的诗歌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平易自然。

2. 唐朝佛教兴盛,寺院众多,僧人之间的交流、讲经、受戒等活动频繁,形成了独特的佛教文化氛围。

3. “律师”在古代佛教语境中,指的是善于讲解、传授戒律的僧人,与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律师不同。

送律师归婺州讲解

这首《送律师归婺州》是送别诗,但又别具一格。它没有常见送别诗中的那种离愁别绪,而是着重于刻画被送者的形象和他在佛教界的地位。通过描述律师在京城的经历和回到家乡后的情景,展现了佛教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对于我们了解唐朝的佛教文化以及当时的社会风貌有一定的帮助。在学习这首诗时,我们要注意理解诗中一些佛教术语的含义,同时体会诗人通过简洁的语言塑造人物形象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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