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首句先描写对象“营州少年”,再用“厌”字点明其对原野生活的熟悉程度。紧接着,作者于第二句写少年的穿着与狩猎行为。穿着点明其惯习骑射,非中原之士。而“猎城下’’则点明城镇附近的少年也爱射猎,可见其尚武风气之浓。三、四句又从另外两方面以见尚武之风。第三句写“酒”,第四句“马”,这两者往往是习武之人不可缺少的物件。但千钟不醉,十岁骑马则实属罕见,这样写抓住描写对象特点,酣畅淋漓地点明边塞之与众不同,指出边塞居民之豪气乃自幼形成的风气,远超过一般习武之人。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
自古以来边塞诗,多写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和各族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富有特征的形象:原野,狐裘、虏酒、骑马、打猎等点染出富有特色而又充满生机的古代东北边地的生活画卷,热情洋溢地赞美了营州少年浑脱可爱的形象。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