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之孽

自作之孽
解译: 孽:罪恶,灾祸。指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灾祸是逃不脱的
出处: 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44章:“与卖国者言救国,与毁法者言护法……尽王揖唐等自作之草,如何与彼谈判!”
成语简写: 自作之孽
常用程度: 一般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结构: 偏正式成语
产生年代: 当代成语
近义词: 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