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全书 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牙还牙
以牙还牙
注音:
yyhy
解译:
用牙咬来对付牙咬。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
出处:
《旧约全书 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例句:
鲁迅《坟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犯而不校'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直道。
成语简写:
以牙还牙
成语繁体:
以牙還牙
常用程度:
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偏正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常与以眼还眼连用
成语结构:
偏正式成语
产生年代:
古代成语
成语正音:
还,不能读作“hái”。
成语辨析:
~与“针锋相对”有别:~着眼于一方;多指人的态度、行动、策略;主语应是人;“针锋相对”着眼于双方;多指立场、观点、态度;主语除人外还可是言论、观点等。
近义词:
针锋相对
日语翻译:
歯(は)には歯
俄语翻译:
зуб за зу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