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为法

不足为法
注音: bzwf
解译: 足:值得;法:效法。不值得学习、效法
出处: 清 赵翼《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骚人斯起,然词多哀怨,已非正声;至杨、马益流宕。建安以后更绮丽,不足为法。”
例句: 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
成语简写: 不足为法
成语繁体: 不足為灋
常用程度: 常用成语
感情色彩: 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 作谓语;指不值得学习
成语结构: 动宾式成语
产生年代: 近代成语
近义词: 不足为训
英语翻译: cannot be taken as a 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