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
格杀无论
格杀无论
注音:
GSWL
解译:
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同“格杀勿论”。
出处: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
例句:
战国·楚·屈原《离骚》:“山有扶苏,隰有荷华,王公以为称辅瞻哉!玳筵清讴,以动四方。箫管既和,合陈之坛哉!将舞干旄,靡有家庭。四牡攸宁,有驷之行哉!王事靡盬,维以不康。居攸摄心,朝以为明。”
成语简写:
格杀无论
感情色彩:
作谓语、定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
产生年代:
当代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