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侵犯条约是什么意思
互不侵犯条约的解释 互不侵犯条约怎么读
"互不侵犯条约"词语拼音:hù bù qīn fàn tiáo yuē,注音:ㄏㄨˋ ㄅㄨˋ ㄑ一ㄣ ㄈㄢˋ ㄊ一ㄠˊ ㄩㄝ,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H,缩写:hbqfty
互不侵犯条约
【互不侵犯条约】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宪法,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受侵犯。”其中“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安全、私密活动、通信自由、不受逮捕、不被侮辱、不被伤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条规定:“对于一切刑罚,除了由法律规定外,都适用平等地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0条中规定了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与被告人的义务,包括:上诉、抗辩、辩护;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权利以及执行判决的权利。这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自由的基本保证。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外通信的若干意见》规定:“党的组织工作必须坚持把保持和增强党的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统一战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了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性,并对相应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互不侵犯条约词语的网络解释
“互不侵犯条约”是1954年签订的世界和平宪章中的一项条款,指缔约各国在任何战争状态和武装冲突情况下均不得与敌人发生直接军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