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意思
民事权利能力的解释 民事权利能力怎么读
"民事权利能力"词语拼音:mín shì quán lì néng lì,注音:ㄇ一ㄣˊ ㄕˋ ㄑㄨㄢˊ ㄌ一ˋ ㄋㄥˊ ㄌ一ˋ,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M,缩写:msqlnl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法律概念,是自然人根据其个人经历、出生和死亡等事实所获得的人身身份和主体资格。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在中国大陆,它通常指的是自然人在发生人身关系时应当享有的一种特殊性质的身份。具体来说:
1. **基础的民事权利能力**:这是指自然人具备的基本身份,如公民、居民等。
2. **具体的民事权利能力**:这包括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这个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
3. **特殊法律状态下的权利能力**:例如,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或双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或者改变。
在中国大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和基本生活需要能够保障,且其生命权、身体权不受侵害。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应于"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请注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具体的定义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讨论具体法律问题时,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民事权利能力词语的网络解释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各项民事权利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74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指国家机构中的一切权力归于全体或各部分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依法享有各项民事权利的资格和前提条件,包括基本权利、主权利和附加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