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什么意思
马关条约的解释 马关条约怎么读
"马关条约"词语拼音:mǎ guān tiáo yuē,注音:ㄇㄚˇ ㄍㄨㄢ ㄊ一ㄠˊ ㄩㄝ,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M,缩写:mgty
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的含义
日本通过甲午战争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95年春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签订。主要内容为清政府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二亿两;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等。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和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
马关条约词语的网络解释
"马关条约",原名《马关务拟条约》,是1895年日本发动甲午中日战争期间,清政府被迫签订的一份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其中规定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2亿两;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城市开设工厂等。由于这一条约在世界历史上的影响和后果,它也被称为“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