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意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怎么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词语拼音:quán guó rén mín dài biǎo dà huì,注音:ㄑㄨㄢˊ ㄍㄨㄛˊ ㄖㄣˊ ㄇ一ㄣˊ ㄉㄞˋ ㄅ一ㄠˇ ㄉㄚˋ ㄏㄨㄟˋ,词性:名词,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Q,缩写:qgrmdbdh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本届任期,或提前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在必要时也可提前或延期。亦省称"全国人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词语的网络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简称“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范围内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现役部队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各项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立法权,制定和修改符合国情的法律法规,通过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确保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全国范围内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现役部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