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意思
人民代表大会的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怎么读
"人民代表大会"词语拼音:rén mín dài biǎo dà huì,注音:ㄖㄣˊ ㄇ一ㄣˊ ㄉㄞˋ ㄅ一ㄠˇ ㄉㄚˋ ㄏㄨㄟˋ,词性:名词,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R,缩写:rmdbdh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十年。每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指由公民选举产生代表组成的国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在我国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人大的代表构成的,它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按照法律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包括立法权(即有选择性的立法权)、监督权(即审查和审议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的权力)和决定权(即通过或否决议案的权力)。但是,由于各地方在行使职权时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有所不同,所以,具体职权由各地人民政府和法院根据情况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可以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制定补充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我国的国家主席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是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最高权力和最高执行能力的最高国家机关,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词语的网络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和统一战线中的最高组织形式,它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及其全体委员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选举产生。在地方上,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区)、乡(镇)实行的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国家行政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规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