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易法是什么意思

市易法的解释 市易法怎么读

"市易法"词语拼音:shì yì fǎ,注音:ㄕˋ 一ˋ ㄈㄚˇ,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S,缩写:syf

市易法
词语 市易法 繁体
拼音 shì yì fǎ 注音 ㄕˋ 一ˋ ㄈㄚˇ
词性 无词性 词式 无词式
首字母 S 缩写 syf
近义词 暂无
反义词 暂无
组词

【市易法】的含义

1.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市易法词语的网络解释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