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是什么意思

天津条约的解释 天津条约怎么读

"天津条约"词语拼音:tiān jīn tiáo yuē,注音:ㄊ一ㄢ ㄐ一ㄣ ㄊ一ㄠˊ ㄩㄝ,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天津條約,首字母:T,缩写:tjty

天津条约
词语 天津条约 繁体 天津條約
拼音 tiān jīn tiáo yuē 注音 ㄊ一ㄢ ㄐ一ㄣ ㄊ一ㄠˊ ㄩㄝ
词性 无词性 词式 无词式
首字母 T 缩写 tjty
近义词 暂无
反义词 暂无
组词

【天津条约】的含义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天津条约词语的网络解释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