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是什么意思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解释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怎么读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词语拼音:cái pàn yuán jì shù děng jí zhì dù,注音:ㄘㄞˊ ㄆㄢˋ ㄩㄢˊ ㄐ一ˋ ㄕㄨˋ ㄉㄥˇ ㄐ一ˊ ㄓˋ ㄉㄨˋ,词性:无词性,词式:无词式,繁体:,首字母:C,缩写:cpyjsdjzd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含义
根据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而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制度。中国于1956年由国家体委颁布施行,几经修改。现行制度于1981年颁布实施。共分四个等级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则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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