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售其奸是什么意思
得售其奸的解释 得售其奸怎么读
"得售其奸"词语拼音:dé shòu qí jiān,注音:ㄉㄜˊ ㄕㄡˋ ㄑ一ˊ ㄐ一ㄢ,词性:成语,词式:ABCD式,繁体:,首字母:D,缩写:dsqj
得售其奸
【得售其奸】的含义
"得售其奸"是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红楼梦》中的一句话,出自曹雪芹之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得着了这个坏人的罪名”或者“把坏人给卖掉了”,用来表示对一个人行为的贬低和厌恶。
在《红楼梦》中,“得售其奸”的情节主要发生在第17回。当时贾宝玉、林黛玉以及薛宝钗等人物,都因贾母的气数过旺,所以被逐出大观园,去往宁国府躲避风头。贾宝玉和林黛玉分别住在两个不同院落里。
贾宝玉与薛宝钗相遇后,两人在茶馆中偶遇,并对谈了许多关于仕途、家庭等问题,但都被贾母的气数给赶走了。于是他们便一起回到了大观园。此时的宁国府虽然比贾家更富,但因为贾元春和贾宝玉的关系过于密切,而与大观园的距离也远,所以连黛玉也不愿意轻易地回到那里。
在回了大观园后,宝钗去拜访她们的房客时,贾母对她们说:“我只听我说得这个坏话。”林黛玉听了这话,便表示了她对这件事的不满和失望。她告诉宝钗,并没有接受贾宝玉的求婚,并且告诉她自己的感受。
贾宝玉听说了这些事情后,他非常伤心,认为黛玉和宝钗太小气,又喜欢听那些不好的言语。于是他决定一定要把他们给卖掉了。他觉得黛玉、宝钗的行为都不对,所以他告诉宝钗不要再去他们的房里住,而且自己也愿意接受他们的婚姻。
通过这个事件,贾宝玉不仅表现出了他的叛逆性,同时也表现出了他对于现实的不满和反抗。他也意识到,只有自己才能真正地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他决定要离开大观园,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道路。
总的来说,《红楼梦》中的这句话,虽然看似只是一个普通的对话,但它的内涵却是非常深刻的,它不仅揭示了贾宝玉对现实的失望与痛苦,也暗示了他对理想、道德和爱情的看法。
得售其奸词语的网络解释
得售其奸:得:得到,指已经取得;售:出售。指把淫秽的东西卖出去,而暗中勾结作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