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讲解可以从“听”的角度切入。全诗围绕诗人清晨听到的鸟鸣声展开。首句是总写,鸟“多”;次句是细听,鸟“欢”。这喧闹的鸟鸣在常人听来或许只是噪音,但在诗人这位“山人”耳中,却别有一番韵味。
诗的精妙之处在于后两句的“误听”。诗人说自己不懂宫廷雅乐,但这漫山遍野清脆悦耳、富有节奏和生机的鸟鸣,让他恍惚间觉得,这莫非就是典籍中记载的、完美到极致的《箫韶》之乐在反复演奏吗?这里运用了“故意误会”的笔法:诗人并非真的无知,而是有意将自然之声与人文之乐进行类比和提升。
这种联想有双重意味:其一,它赞美了自然之声的纯粹与美妙,认为其堪比甚至超越了人为创作的最高艺术典范;其二,它揭示了诗人的精神世界——一个真正的隐者,他的生活并不枯寂,反而能从最平凡的自然景象中,感知到最深厚、最典雅的文化意蕴。山林的生机与上古的淳朴在此刻通过“乐”的概念相通了。整首诗语言浅白,意境却由耳入心,由眼前直通远古,展现了宋代文人融通自然与文化的典型思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