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
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
军旗破敌立功不是我的责任,朝廷诏书上也从没有我的名字。我只愿与嵩山的刘处士一起,下棋饮酒直到天明。
开篇"红旗破贼"与"黄纸除书"形成工整对仗,前者指向军事功绩,后者指向仕途荣华,双重否定中暗含对功名体系的批判。后两句"唯共"二字转折,凸显诗人价值取向的转变。通过"围棋赌酒"到天明的生活场景,展现文人超然物外的精神境界。全诗看似消极,实则蕴含对生命真谛的积极追寻。
此诗与陶渊明"久在樊笼里"的意境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传统文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
全诗通过对比功名与友情,展现诗人超脱世俗的价值观。前两句以"非吾事""无我名"直陈对政治的疏离,后两句用"围棋赌酒"勾勒文人雅趣。全诗语言质朴却意蕴深远,通过日常生活的选择,折射出诗人对生命本质的思考。
此诗作于白居易晚年退隐洛阳时期(约824年前后)。诗人历经宦海沉浮,对官场名利产生疏离感,转而追求闲适生活。刘十九是白居易在洛阳时的隐士朋友,两人常以诗酒棋会友,此诗即记录与友人同宿时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