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征白丁,言采蓝谿玉。
绝岭夜无家,深榛雨中宿。
独妇饷粮还,哀哀舍南哭。
官府征召普通百姓,说是去蓝谿开采玉石。 他们在险峻的山岭过夜无处安身,只能在茂密的丛林里淋着雨水歇宿。 独守空房的妻子送完粮食归来,在屋南悲伤地痛哭。
蓝田玉:陕西蓝田县特产,古代著名玉种,唐代多为宫廷用品 乐府诗体:韦应物此诗继承汉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传统 中唐社会矛盾:诗歌反映安史之乱后赋役繁重、民生凋敝的历史背景 韦应物官职:曾任滁州、江州、苏州刺史,接触民间疾苦较多
诗歌通过三个场景递进展开:首句点明事件根源(官府征役),中间描写采玉者的非人处境(夜宿荒山),结尾以家属的悲泣暗示悲剧结局。诗中“白丁”“独妇”等词突出平民的弱势地位,“哀哀哭”的重复使用强化情感冲击。作者未直接抒情,但通过对典型场景的冷静叙述,让读者深刻感受到采玉工作的危险与统治者的残酷,体现了中国古典诗歌“以景传情”的审美特征。
全诗以白描手法展现采玉人的悲惨境遇:前两句直述官府强征的残酷;三四句通过“绝岭”“深榛”“夜无家”“雨中宿”的意象叠加,凸显环境的恶劣与生活的无依;末句以“独妇哀哭”收尾,侧面暗示采玉者九死一生的命运,哭声中饱含对现实的控诉。语言简练而情感深沉,体现了韦应物关注民生的现实主义精神。
本诗创作于中唐时期,当时官府为满足权贵需求,强征百姓开采蓝田美玉。韦应物担任地方官员时,目睹劳役给人民带来的苦难,以乐府古题形式揭露这一社会现实,表达对底层劳动者的深切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