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官职与分司制度:唐代在洛阳设东都,保留一套与京师相似的官署体系,官员“分司东都”多属闲职或安置冗员、贬谪官员之用。
二、将作监与主簿:将作监为掌管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工程及器物制造的官署,主簿为负责文书、印鉴、簿籍的从七品或八品小官。
三、赋得体:唐代科举或文人雅集时,以指定题目、韵脚作诗的方式,称为“赋得”。此诗即为“赋得春草”送别之作。
四、折柳与折芳:古人有折柳赠别之俗,因“柳”谐“留”。此诗“折芳”为折春草、花枝,同样寄托惜别与祝愿之意。
五、意象“春草”在送别诗中的传统:自《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起,春草便成为抒写离愁别恨的经典意象,本诗继承并发展了这一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