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岑参时任嘉州刺史。友人郭乂(生平不详)将离长安赴任,诗人以长句杂言形式抒发惜别之情,兼劝勉友人珍惜时光、建功立业,并约定书信往来。诗中提及的河朔、恒岳等地,暗示二人曾有北方游历的交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