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创作于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年)春,杜甫时年五十一岁,居住在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当时,杜甫的两位友人(李判官和武判官,二人可能是兄弟关系)要一同前往成都府赴任,诗人在郪城西原的高地上为他们设宴送别。安史之乱后,杜甫流寓蜀地,生活漂泊,与友人聚少离多,因此诗中充满了对离别的伤感与对友人的深厚情谊。
此诗创作于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年)春,杜甫时年五十一岁,居住在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当时,杜甫的两位友人(李判官和武判官,二人可能是兄弟关系)要一同前往成都府赴任,诗人在郪城西原的高地上为他们设宴送别。安史之乱后,杜甫流寓蜀地,生活漂泊,与友人聚少离多,因此诗中充满了对离别的伤感与对友人的深厚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