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创作于宋神宗元丰元年(戊午年,1078年)夏至元丰二年(己未年,1079年)间。当时苏颂担任开封府尹(尹京),审理“陈世儒案”。陈世儒是宰相陈执中之子,其妻与婢女涉嫌谋杀陈母,苏颂因审理此案时,被指控“失出”(即对有罪者判罪过轻或开释),遭到御史台弹劾,被拘禁于“三院东阁”接受审查。这首诗正是他在被羁押、等待判决期间所作,表达了身陷囹圄的孤寒、对仕途险恶的感慨以及坚守道义的心志。
此诗创作于宋神宗元丰元年(戊午年,1078年)夏至元丰二年(己未年,1079年)间。当时苏颂担任开封府尹(尹京),审理“陈世儒案”。陈世儒是宰相陈执中之子,其妻与婢女涉嫌谋杀陈母,苏颂因审理此案时,被指控“失出”(即对有罪者判罪过轻或开释),遭到御史台弹劾,被拘禁于“三院东阁”接受审查。这首诗正是他在被羁押、等待判决期间所作,表达了身陷囹圄的孤寒、对仕途险恶的感慨以及坚守道义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