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俸写来手自校,汝曹读之知圣道,坠之鬻之为不孝。
我花费俸禄请人抄写并亲自校对,你们这些后辈读它要明白圣贤之道,若丢弃或变卖它便是不孝。
这首诗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揭示了三重文化逻辑:首先通过"倩俸""手校"突出书籍的物质价值,继而用"知圣道"点明其精神价值,最后以孝道伦理强化守护责任。诗中"不孝"的判定标准尤为特殊——非侍亲起居,而是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反映了唐代士族将"文化传承"纳入家族伦理体系的特点。这种将知识传承与道德约束相结合的表达方式,对理解古代"耕读传家"的传统具有典型意义。
全诗仅三句却层次分明:首句写书籍来之不易(耗费俸禄、亲力校对),次句强调读书目的(领悟圣贤之道),末句以"不孝"警示后人。语言质朴却有力,将书籍价值与孝道伦理结合,体现了唐代"诗教"传统中"文以载道"的思想。
此诗为唐代无名氏题于书卷后的训诫,反映了当时士人对典籍的珍视与家族文化传承的重视。唐代科举制度兴盛,书籍是获取功名的重要工具,诗人通过此诗告诫子孙勤学守道,勿负先人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