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简介: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主张。其诗语言通俗,影响深远,代表作有《长恨歌》《琵琶行》《卖炭翁》等。
2. 江州司马:唐代官职名,是州刺史的佐官,通常用来安置被贬谪的官员。白居易因上书言事触怒权贵,于元和十年(815年)被贬为江州司马,此诗即作于贬所。
3. 律诗格律:本诗是一首七言律诗,共八句四联,每句七字。讲究平仄、对仗(如颔联“乱点”对“平铺”,“碎红”对“新绿”;颈联“翅低”对“舌涩”,“白雁”对“黄鹂”)和押韵(押平水韵下平八庚韵:晴、明、生、成、情)。
4. 以乐景写哀情:中国古典诗歌中常见的艺术手法,通过描绘美好、欢乐的景象,来反衬、强化诗人内心的悲哀、愁苦或孤独之情,达到“倍增其哀”的艺术效果。
5. 意象运用:诗中“山杏”、“水蘋”、“白雁”、“黄鹂”都是典型的早春意象,共同构建出江南早春的生动画面。其中“白雁飞重”、“黄鹂语涩”不仅写实,也暗寓了诗人自身处境艰难、心情滞涩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