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组诗《陪留宰游灌溪回饮县圃六绝》中的第一首,作于南宋孝宗乾道年间(约1170年前后)。当时王炎在徽州(今安徽歙县)任县尉或游宦于江西一带,与灌溪县令留氏交好。春日雨后初晴,诗人陪同留宰同游灌溪桃林,返回后于县圃饮酒,兴致盎然,遂写下这组六首绝句,记录游览之乐与对春光的珍惜之情。此诗为开篇,写启程游赏时所见景致与轻松心境。
此诗为组诗《陪留宰游灌溪回饮县圃六绝》中的第一首,作于南宋孝宗乾道年间(约1170年前后)。当时王炎在徽州(今安徽歙县)任县尉或游宦于江西一带,与灌溪县令留氏交好。春日雨后初晴,诗人陪同留宰同游灌溪桃林,返回后于县圃饮酒,兴致盎然,遂写下这组六首绝句,记录游览之乐与对春光的珍惜之情。此诗为开篇,写启程游赏时所见景致与轻松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