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作于韦应物任滁州刺史期间(783-785年),裴处士为当地隐士。诗中反映唐代士人"隐逸文化"的盛行,以及韦应物作为地方官对隐士的敬重。中唐社会动荡,文人常以隐居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刺史礼贤下士亦为政绩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