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衣传钵理难论,绮靡销磨二雅尊。
不许姓名留月观,终携瓶锡去云门。
窗间挂烛通宵在,竹上题诗隔岁存。
珍重荆门郑从事,十年同受景升恩。
传承衣钵的佛理难以言明,绮丽文风消磨了《二雅》的尊崇。 不许在月观留下姓名,最终带着瓶钵锡杖前往云门。 窗前烛火通宵长明,竹上题诗隔年犹存。 珍重啊荆门的郑准从事,十年来同受景升的恩情。
本诗核心在“传承”与“超脱”的矛盾统一。首联以佛理雅道开篇,暗示精神追求;颔联“不许”“终携”展现挣脱世俗的姿态;颈联通过“通宵烛”“隔岁诗”具象化修行与创作的恒久;尾联回归人情,凸显方外之人不忘尘缘的复杂心境。艺术上善用佛教意象(瓶锡、云门)与文人符号(题诗、烛窗)交织,语言凝练而意蕴层深。
全诗以禅意起笔,“传衣传钵”暗喻精神传承的玄妙,颔联“绮靡”与“二雅”对比,批判浮华文风对正统的侵蚀。颈联“窗烛”“竹诗”以意象并置展现修行与文墨生活的交融,尾联点明与郑准的深厚情谊。诗中“去云门”的抉择与“同受恩”的世俗羁绊形成张力,体现唐代僧侣文人的双重身份认同。
此诗为唐代诗僧尚颜寄赠友人郑准之作。郑准时任荆门从事(地方属官),二人可能曾共同受恩于某位权贵(“景升”)。诗中融合佛理与文人情怀,反映晚唐士人徘徊于仕隐之间的心态,以及禅宗思想对文人的影响。